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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 公告通知> 关于梅山码头自动化堆场作业公告
  • 关于梅山码头自动化堆场作业公告

    关于梅山码头自动化堆场作业公告

     

    各车队、集卡司机:

    为推进智慧港口建设,提升码头进提箱服务效率,打造智慧化码头,我司计划于2020年1月10日20:00开始(具体时间请以现场通知为准),自动化堆场投入试用,请广大司机在进入自动化堆场进行进提箱业务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详情见附件)。自动化堆场试用前期,我司将在堆场入口安排专门的引导人员,如有困难或需要,欢迎咨询联系,感谢您的配合。后续如有管理要求、操作规定、行驶路线的调整,会及时予以公告。

     服务电话:27686606   27688681 

     宁波梅山岛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0日

     附件:一、  行车路线指南:

    行车路线

    从横二路由西至东方向行驶至与纵七路交汇处,通过临时闸口前行一段距离,在安全处转弯逆行到围网和场地之间的纵路上,再向海侧行驶至相应场地,左转进入。43065919058779434.png

     

    二、  梅山公司外集卡自动化堆场作业安全须知;

    自动化箱区为自动化龙门吊作业区域,无关车辆人员严禁进入。进入该区域的车辆及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码头相关规定。

    一、  作业车辆必须按规定行驶路线驾驶,不得逆向行

    二、  维修施工车辆、人员进入场地必须经批准同意,安排专人监护并落实安全措施后在允许的区域内活动。

    三、  作业车辆按规定行使路线到达指定位置,根据龙门吊上的引导装置示意准确停车。

    四、  龙门吊吊具带载下方禁止一切人员及车辆穿行和停留,大车行驶过程中集卡严禁借道超车。

    五、 车辆在箱区行驶过程中要时刻关注龙门吊门腿位置上的红绿灯,红灯为龙门吊大车向集卡方向靠近,黄灯为龙门吊大车向集卡方向远离,绿灯为龙门吊大车停止状态(正在作业)。

    六、 集卡在等待作业过程中必须和正在作业的贝位保持一个自然箱位的安全距离。

    七、 作业车辆司乘人员严禁下车、穿越围网,有特殊情况拨打27686606联系管理人员,在无碍龙门吊和车辆通行的安全位置停车,开启双闪灯,待场地管理人员到达后处理。

    八、 车辆和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对违反码头公司相关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